(原标题:关于股东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暨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下称“海南中信资管”)于2025年3月27日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新世纪公司将持有的3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以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海南中信资管,处置价格为11.3988元/股,折价总额以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金额为上限,合计人民币421,756,277.20元。上述质押证券处置已于2025年4月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变动后,新世纪公司持有锦龙股份211,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3.55%。杨志茂和朱凤廉持股数量不变,分别为66,300,000股和132,110,504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和日常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完成后六个月内需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