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仁荣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主要用于提供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18日14: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国金证券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