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向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59,506.3689万元。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评估值为78,200万元,增值率41.45%。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7.39元/股,发行数量80,522,830股。新增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上市公司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采取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独立财务顾问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