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监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成立于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年末有175位合伙人和1031名注册会计师,其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15.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审计了204家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41亿元,涉及多个行业,包括本公司同行业的3家上市公司。
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大信所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20日,临时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10月9日和11月29日的会议上分别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和续聘大信所的相关议案,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独立性和诚信要求。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年报审计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