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和陕西电子持有的长岭科技98.395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9,000.00万元。本次交易已取得陕西电子、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内部决策通过,长岭科技股东会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防科工局、陕西省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资产过户、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长岭科技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变动。相关协议及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后续事项包括支付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修改公司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