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无人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人,分别为陈炼成、陈亮、赵吟。根据相关法规,三位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
董事会核查后确认,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2024年度,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履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详细列明了自查事项,经自查,三人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