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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 中无人机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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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无人机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所成立于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朱永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解决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大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确保审计工作的充分性和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

大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事务所配备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核心团队成员,并制定了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确保敏感信息的有效管理。大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大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所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报告客观、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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