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总计2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15%。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不超过6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首次授予480万份,预留1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95元/份。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权日起不超过48个月,分两期行权,每期50%。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预留部分须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后续还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