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由董事刘谦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名,持股537,044,092股;网络投票股东802名,持股339,505,459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5%的赞成票,符合特别决议要求。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