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致: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本人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公司发来的问询函,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雪龙集团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无其他重大事项。
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或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此回函由以下几方发出:HONGKONG AN HOLDING CO., LIMITED(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实际控制人贺频艳,实际控制人贺群艳。所有回函日期均为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