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部门对国企改革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简化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的具体内容,增加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及决策事项清单的要求;明确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并应在有异议时说明具体原因;增加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时,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删除了提案未获通过情况下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的内容;调整了关于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时间的规定;明确了董事对提案有重大分歧时可提出延期审议;以及调整了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的职责。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