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等情形。此外,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也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36.02元/股向不超过60名激励对象授予64.53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