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鑫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市黄浦区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山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报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年度报告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5,388,601.31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82,750,144.78元,现金分红总额为110,333,526.37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预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