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5年3月28日,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原计入“销售费用”,现计入“营业成本”。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调增营业成本11,070,766.64元,调减销售费用11,070,766.64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中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由3年调整为3-5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