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迈威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人,分别是秦正余、许青、赵倩。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自查显示,独立董事均符合该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
董事会深入核查了秦正余、许青、赵倩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他们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