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威迈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81.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在上海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周期预计21个月。项目投资构成包括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5,565.91万元、研发费用4,160.00万元和预备费用274.09万元。项目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融合,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增资,再由芜湖威迈斯向上海威迪斯增资。增资完成后,芜湖威迈斯持股比例将从94.50%增至99.24%。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东方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威迈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