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8609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行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贵行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中国北京。参与审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包括黄会忠、黄艾舟、葛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