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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龙创园: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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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潘仙、张阳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窦宝德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0人,代表股份164,271,0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844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64,226,048股,占99.9725%;反对21,066股,占0.0128%;弃权23,980股,占0.0147%。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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