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79,236,514.71元。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发行对象包括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深圳段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国际,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