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枫酒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金枫酒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枫酒业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阅,认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众华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魏春燕、周颖、姚岳绒,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