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烽火电子: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80,000股,占总股本的0.18%,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非流通A股股东所持A股股份每10股缩为5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1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7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9年9月28日实施。宝鸡市国资委承诺对未明确同意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对价,代为垫付后需偿还。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原非流通股股东中国银行宝鸡支行劳动服务公司代为垫付股改对价54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包括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各54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1,08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加1,080,000股。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烽火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