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2024年12月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2025年1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项目组成员召开第一次沟通会议,讨论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履行审计程序,重点关注公司收入的真实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问题。
2025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项目组成员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了解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审计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审阅了容诚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意见,并对年报披露事项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