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布,明确了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30在上海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85人,代表股份269,146,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23%。
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深圳市真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