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3月))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3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长期稳定的关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证券分析师等。沟通方式涵盖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公司应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处理投资者诉求,及时回应媒体报道。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执行部门。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