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经对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金戈、傅喻、路明正、杜桂涛、高小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