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报告基于景峰医药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编制。
景峰医药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涉及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叶湘武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2024年9月,公司收到宝山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5年2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近日,上海景峰收到宝山区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要求上海景峰履行执行费118,830.00元。上海景峰和叶湘武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尚未受理该再审申请。
公司在收到武义慧君4,500万元定金时,已将其确认为负债,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示。根据终审判决,公司需返还4,500万元定金,该笔款项将抵减“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返还定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诉讼案件已进入二审终审判决后的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摩根士丹利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