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3月修订))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主要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社会声誉,且近三年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选聘文件需公开发布,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公司服务满5年后,需间隔5年才能再次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对其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失去资质或能力、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业务。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并在股东会上表决。公司需披露改聘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等信息。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