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电缆监事会及监事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现阶段经营管理需求,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情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934,082,316.0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99,205,449.53元。公司拟以685,465,6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8,459,520.90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3.28%。加上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9,196,704.6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7,656,225.5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44%。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保障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