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红芸、李万峰和董事吕桂莲组成,蒋红芸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包括2023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
审计委员会监督并评估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认为其具备证券业务资格,保持独立性,审计工作严谨、规范。同时,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并认可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未发现重大问题。委员会详细审阅了各季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委员会还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