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GUO QIANG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法律程序及风险事项,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协议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独立董事对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