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环、蓝海林、李松玉、龙建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等信息显示,他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