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境内同步披露公告-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公告主要内容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情况。股息类型为普通股息,宣派股息为每10股1.6元人民币,股东批准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除净日为2025年5月30日,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的最后时限为2025年6月2日16:30。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7日,记录日期为2025年6月7日,股息派发日为2025年7月25日。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
免责声明指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对因公告内容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公告还列出了发行人董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