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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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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旨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不良记录或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强调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工作条件,并给予适当津贴。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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