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何建明 肖竹兰 魏真丽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