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重)
陈重自2024年10月14日起担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共出席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均投赞成票。主持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未担任专业委员会职务,未与2024年度审计机构沟通,但在2025年1月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中兴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凌志云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补选两名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未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特殊事项。陈重表示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