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琳(已离任))
本人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人于2024年2月28日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董事会会议和0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参加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就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担任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但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未与会计师进行沟通。
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办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重点关注了董事会换届事宜,确保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任期内未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