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7,366,585.9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8,652,771.8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3,038,603.8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500,082.22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中期已进行现金分红,今后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
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