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德衡证见意见(2025)第4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在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908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82名,代表股份372,008,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0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70,401,537股,占99.5680%;反对1,455,100股,占0.3911%;弃权152,001股,占0.0409%。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