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美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法律意见书。三美股份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预计不超过43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规模不超过372.31万股,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分三期解锁。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相关文件。本次修订内容涉及股票购买价格、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等方面,不会对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