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8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了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审议事项等内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朝晖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名,代表股份61,674,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971%。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