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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豫园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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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豫园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对豫园股份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核查。

2025年2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授予对象共计1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9%,授予价格为2.91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3月25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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