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加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负责舆情监测、评估、应对和引导工作。各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核实和应对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舆情应对原则包括及时性、协同性、针对性和审慎性。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公司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