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称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olong New Energy Group Co., Ltd.,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增加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