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蓝天燃气)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21001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蓝天燃气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蓝天燃气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蓝天燃气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由注册会计师李器庆和张中风签字,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