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0,000.00元,全部为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0,000.00元,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予以认可。
独立董事:王征、赵健、王颖颖,日期: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