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亿柒仟捌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肆拾玖元,住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600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水泥生产、销售及相关建材制造、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公司股份分为普通股,包括A股和H股。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式包括公开集中交易等。公司利润分配以现金红利为主,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三分之一。
公司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明确了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流程。此外,章程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争议解决机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