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适用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具有约束力。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若无法履职则由董事推举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决议。议事规则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