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战略四个委员会。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董事会在特定条件下可决定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