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津投城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受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14:00在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亮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164,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7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7,549,816股(99.4214%),反对1,355,200股(0.4854%),弃权259,844股(0.093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63,376股(89.2175%),反对1,355,200股(9.0476%),弃权259,844股(1.734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