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77,简称“ST东时”)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八条: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二条:增加“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百一十六条:原“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七十二条:原“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修改为“依照《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